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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发表日期:2020-09-21 22:56   文章编辑:Eastar    浏览次数:1952
 

 9月21日,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对《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修订要求,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结构和内容与相应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发布的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的结构和内容一致,便于我国积极采用国际建议,与国际接轨。

本次修订依然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技术工作导则第2部分《国际建议与国际文件的起草与表述规则》(DIRECTIVES FOR THE TECHNICAL WORK,Part2:Guide to the drafting and presentation OIML International Recommendations and Documents (OIML B 6-2 Edition 2019(E)),编制此规则。本次采用为修改采用,较上一版本最大限度的采用了OIML B 6-2 Edition 2019(E)的相关内容。OIML B 6-2 Edition 2019(E)中关于型式评价的内容,未采用。

与JJF1002-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采用OIML B 6-2 Edition 2019(E)要求的结构,与国际建议的起草保持一致,便于国际建议转换为检定规程;增加《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与《JJF 采用国际计量规范规则》两个引用文件;增加术语和定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首次检定、后续检定、监督检查、国际计量规范、采用、等同采用及修改采用等;“概述”改为“仪器类别说明”,此部分内容应与相应型评大纲中结构的描述一致(如果有)。辨识仪器的关键部件,以区别于其他仪器;附录改为强制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封面增加国际建议采用程度的标识;其他文字方面的修改。

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JF1002─2010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02─1998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02─1984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

本次修订引用文件如下: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采用国际计量规范规则;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 3102.1 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GB/T 14691 技术制图字体;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20001.1 标准编写规则 第1部分:术语。较上一版增加了《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与《JJF 采用国际计量规范规则》两个引用文件。

在结构上进行调整,采用OIML B 6-2 Edition 2019(E)要求的结构,与国际建议的起草保持一致,便于国际建议转换为检定规程,现结构如下:封面、扉页、目录、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计量单位、仪器类别说明、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计量控制、检定程序和检定报告格式、强制性附录。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需按照本规则规定的原则编写。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的编写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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